西安民办职高申办全条件汇总
一、举办者条件
个人举办:中国国籍、境内定居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、无犯罪记录、信用良好,有足额资金实力;
社会组织举办: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未列入失信、经营异常名单,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、信用良好;
资金来源合法清晰,自有资金 / 验资报告明确产权,营利性、非营利性分类申报;
不得有重大失信、教育行业禁入记录
二、场地与校舍条件(参照《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》教职成〔2010〕12 号)
土地、校舍产权清晰;租赁办学的,租赁合同期限要足够长;
生均用地≥33㎡,生均校舍建筑面积≥20㎡;
分区设置教学区、实训区、运动区、生活区;无危房;
消防、建筑、卫生、环保验收合格,寄宿制学校宿舍、食堂、安防配套齐全;食堂须食品经营许可;
按专业配套实训场地、实训工位,设备满足专业教学;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标,生均图书≥30 册。
三、人员条件
校长:专职,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具备教师资格,有中职 / 高中教育管理经验,年龄一般不超 70 周岁;
设立理事会(董事会,≥5 人、单数)+ 监事会,成员提供无犯罪记录、信用报告;
专任教师:具备教师资格证;师生比不高于 1:20;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≥50%,双师型教师达标;按要求配齐文化课、专业课、实训指导、体育、思政、财会、安保人员;财会人员持证上岗
四、办学章程、制度与教学条件
提交规范学校章程,明确决策机制、收益分配(营利 / 非营利)、终止清算;
专业设置符合西安产业规划,有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计划、教材;
健全安全、财务、学籍、招生、教师、学生管理等全套制度;
党组织建设要求:党员达到规定人数,建立党组织;
有办学风险防控、学生资助、退费管理制度。
五、申报材料清单(筹设阶段)
筹设申办报告(举办者、培养目标、规模、专业、资金、场地、管理方案)
举办者身份证明、信用报告、无犯罪记录
资产来源证明、验资报告、产权证明
联合办学协议(联合举办时)
信用承诺书
六、正式设立(筹设完成后)额外材料
筹设批准书、筹设情况报告
学校章程
首届理事会、监事会人员材料
拟任校长、管理人员、教师、财会人员资质
场地、消防、验收、实训设备清单
教学计划、教材、管理制度文本
党组织相关材料(如有)
八、办理渠道
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(凤城八路 189 号),市教育局窗口;陕西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;承诺时限:筹设、正式设立分开办理,正式设立承诺 40 个工作日,法定 90 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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